从那一刻起,我们就成了狐朋狗友。
其实最初我们也互相认为对方的名字很土,并有些神经。我认为我按宋小叔的话介绍自己有特点。
她认为她母上大人给她起的名字很洋气,她的名字在全镇都是最时髦的,琳达要我读轻声,我总是故意读第二声的达,看她气急败坏地纠正我。
宋元明以前说过这类英文名很大众,他当初选英文名的时候折腾了好久。他兴致勃勃要替我取一个英文名的时候,我变了一个音调念林雁,并说这就是我的名字,不分英文和中文。有时候我觉得他挺矫情的,他大概也认为我没情趣。
我问他一开始的时候,怎么不随大家叫我雁子,以及怎么不叫他朋友的名字,而是阿什么阿什么。他说叫阿什么,亲昵些,可爱些。于是有时候我会三连发地叫他,阿宋阿元阿明。他可乐呵了。如果他让我不开心了,我还叫他阿狗或者房东。
现在我也有了外号,林鸟是我的第一个外号。
林鸟,听起来我像是个鸟人,事实上我真的是个什么都不是的鸟。我觉得这个称呼可以时不时提醒自己,要努力挣钱。
茶楼里上一天班,休息一天,我和琳达则利用休息的那一天摆地摊卖饰品,攒钱打算先做个小本生意。
起初没有生意,换了很多地方,又坚持摆摊后,逐渐有了点儿起色,随着收入,我们又进了其他的货,不局限于卖饰品了。
那常客
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是周延留的,虽然那时我对他并无感觉,但这封情书我视若珍宝,我以为,第一次有人在身后默默珍惜我。
就因为这封情书,我又开始注意起那常客来。他在茶楼里的杯子是单独的,有一部分常客是这样,有的自己带杯子,有的从茶楼里买。茶杯上写有名字。
统用的玻璃杯并不卫生,虽然我清洗得仔细,其余同事偷懒的,为速度的,心不在焉的未必能尽心尽责。
还记得我才来时,将周延的杯子和一个老光头的杯子搞错了,老光头逮着我不停地臭骂,周延不骂我,反倒劝老光头给新人一次机会。他俩用的都是紫砂壶,有些昂贵,周延原还想替我赔钱,小四姨晓得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,推脱了去,坚持从我工资里扣。我倒也不埋怨,真要客人替我的失误买单,我心里也过意不去。
那是我们的第一面,也是我第一次定神注意客人。他的长相并不出众,瞧了一眼没怎么记住,只记得他穿得很有气度,衣着上讲究了些,便有一股庄重的气质,人却不刻板,形容风流。
他和其他客人一样在柜台这处匆匆而过,要了茶,订了房,偶尔多说几句玩笑话,没什么不同,就是人很和气。
人好的客人也不少,只是有些恶劣的客人太过分,导致同事们觉得难缠的客人要多一些。像周延这样的,大家都对他颇有好感,他出手也大方,找人跑腿去买什么,剩余的钱一定作小费,而这剩余的钱也是留心加进去的。
我收到那份情书的时候,内心太过颤动,情绪则完全盖过了理性。我渐渐显出待他的不同,期望他可以减少信上所说的担忧,而主动一些。他要茶的时候,我会抢着替他泡,并且在杯里多加一点茶或枸杞红枣,如果是以前,谁泡都无所谓。琳达不仅不和我抢,也朝我会心一笑。
但是我端茶过去后,他开玩笑说:“料好像加多了,这是亏本生意啊,当心小四姨找我算账,说我勾引她员工,就为了多喝点茶。”
他说得太风趣,我不仅没悟出来,还脸红到心怦怦跳,于是放下茶杯和加水的茶壶后便落荒而逃。
后来又一次这样泡茶,他仍委婉揶揄道:“这茶味道有点重哦,怕喝重了晚上睡不着,晚上睡不着就胡思乱想,这精神不好,就不好工作,工作不好了就不能有闲情逸致来茶楼了。”
这些话一落入我耳中,便觉得他是在向我表达思念之情,晚上睡不着胡思乱想就想到我,想得都不敢来茶楼了,怕是易碎的梦。
我一咬嘴,抑制住笑,又转头跑了。
到第三次要茶时,他倚到柜台上朝我勾了勾手,我屏住呼吸靠过去,却还是闻见了他手串上传来的檀香味儿。他说,你最近泡茶是不是心不在焉?
我下意识点了头又赶紧摇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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